占卜

易學在我國巳有五千多年的歷史,其淵源演化:蓋天賜河圖,燧人得之,以定天極四方;羲聖則之,乃畫先天八卦,以乾為首,又據作後天八卦,以帝出震,先天六十四卦次由是成列;神農繼作連山八卦,以艮為首;黃帝續作歸藏八卦,以坤為首;經堯、舜授受;文王演成後天六十四卦次序,並衍卦辭;周公又據卦繹爻釋辭;孔子贊述作十翼傳,而集其大成。到秦始皇焚書坑儒,燒燬很多書籍,唯易經屬於占卜的書,倖免於難。漢唐以來,歷代都有研究易經的人,尤其在漢宋兩代易學宏揚為最,它所包含的思想,接人待物無所不包。易學所言之處,包羅萬象而盡精微,為六經之首,一切道理之根源,可應用到任何學術上,如山醫卜命相、兵法、仙學、天文學、倫理哲學……等多方面。易經尊為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的帝王學,其能流傳至今,且有愈盛之勢,其中蘊藏著無限的智慧之故。

占卜,或稱卜易,古稱卜筮。卜筮在我國發源甚早,最早的占卜術是甲骨卜,在五至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時期已廣泛使用,在商代更廣為流行。占卜係對某特定事之預言,有文王卦、六壬課、梅花易數、奇門遁甲等派別。依卦具之不同又有金錢卦、米卦、鳥卦、花瓣卦、數字卦等等。是一種取其機的作用。占卜與易經是有分別的,易經是依六十四卦推研事物之道理詳言吉凶休咎,而占卜是各種卜法的總稱。

卜筮能顯示出如何決定疑難,防憂慮患、趨吉避凶,千古之秘盡洩於此。舉凡生活上的種種疑慮困惑,如升學、就業、婚姻、健康、功名、求財、疾病……等,都可以從卜筮來獲得解答。古云:「吉凶未來先有兆」。凡事皆是,如能事先靜思覺悟其兆,即可以改變其吉凶休咎之後果。

卜包括占卜、選吉、測局三種,其目的在於預測及處理事情。

 

占卜:

包括斷易及六壬神課。斷易是以占得之六十四卦,配合變爻加上日辰及月建來斷占卜事物吉凶的一種方術;「六壬神課」是以占卜時間的十二支、占卜月的季節、占卜日的干支時辰及其衍生之「虛星」來斷某種事物成敗吉凶的一種方術。「卜」是以某一時間與方位為基本,以研究事件發展的趨勢,以物體之狀態為主之占術,來推算事物的演變及判斷處置方式的一種學問。

 

選吉:

一般可用奇門遁甲:是以十天干及十二地支構成占術,以方位為生,來預測事物成敗吉凶之一種方式。

 

測局:

一般可以太乙神數為之,來預測團體所為之事物吉凶成敗。

 

占卜人須知:

占卜時,要靜心調神,專心暝想要卜問的事情,以和主卜的人精神合而為一。

占卜的人,站在案桌前,誠心氣力貫注於臍下丹田,然後誠心拜請神靈。

占卜人以占卜功具,即成卦象,以斷凶吉,若無香案,應具誠心求卦。

求占的人,如果沒有誠意或沒有需要,隨舉一事為題戲者,占卜就不靈驗。

占卜的人,毫無誠意,隨便占卜,也不會靈驗。

占問事情,一件事要占一卦;

不可一卦問兩三件事,也不可以一件重複占二、三回,如此就不會靈驗。

自己的事占卜,騙說是別人或借他事來問,導致用神不定,占卜就不會應驗。

請求占卜的人,心雖有誠意而委託代占的人,心沒有誠意,占卜不靈驗。

占卜的本人不在場,精神沒有統一,事情無法說清楚;

替他占卜的人,就沒有辨法占卜得很正確。

占問一事,尚有別種用意,就無法達到精神統一,占卜就不能應驗。

不誠意來求占者或以嬉戲玩之者不占。

故意試探易占之靈驗與否不占。

不忠不孝,奸淫,強盜偷竊不正之事不可占。

奸盜邪淫,飲酒瘋顛等不合道理的不正經事,為天理不容,占卜不會應驗。

占卜的時候要靜神安坐室內,不可喧嘩以免分神,對占卜的正確性有所影響。

心誠則靈,不誠則不靈。

卜是以一種藉『事情發生的時間』、『占卜的時間』以及事情發生地點的『方位』,來推算事物的演變及判斷處置方式的一種學問。【卜】以事件為主的占術,是以某一時間與方位為基本,以研究事件發展的趨勢,以物體之狀態為主之占術。

五術中的『卦』指的是八卦,米卦,金錢卦,六爻神卦……等。其中以八卦是流傳最廣泛的一種,八卦相傳為伏羲氏所創,周文王將八卦演譯為六十四卦,又稱『文王卦』 。

從卦象爻象苦卜出吉凶,以五行生剋的制化,看出事端的演變,且能掌握時效,由於文王卦的準確度極高,除了命理也能運用在其他方面,一直是許多學者鑽研的一門學問,自古以來,周文王,鬼谷子,諸葛孔明,孫臏等,都精通文王卦。